主旨:公告114 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名單。
依據: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要點。
公告事項:
一、本會設置委員5 人,除校長(男)、家長會代表(男)為當然委員外,餘3人由全校正式教師(不含校長及代理教師)票選之。票選
作業業於114 年8 月13-18 日教育局票選系統辦理完竣。
二、委員名單如下:
(一)當然委員:郭詔維校長(男)、家長會代表曾國欽會長(男)。
(二) 選舉委員:李金航主任(男,兼行政)、林致宏教師(男,未兼行政)、王淑玲教師(女,未兼行政)、林珮華教師(女,未兼行政)、胡菘容教師(女,未兼行政)。
(三)候補委員:呂玫娜教師、吳如意組長、吳婉寧主任、楊丁源組長。
三、依規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,未兼 行政職務教師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二分之一,故任一性別委員應有2 人以上,且未兼行政職務教師應有3 人以上,本會符合規定。
四、委員任期:114 年9 月1 日至115 年8 月31 日。
五、任務如下:1、教師初聘、續聘及長期聘任之審查。2、教師長期聘任聘期之訂定。3、教師解聘、不續聘、停聘及資遣之審議。4、教師違反本法規定之義務及聘約之審議。5、其他依法令應經本會審議之事項。